成都商報記者 姚永忠 蔣麟 綜合法制晚報報道
  核心
  提示
  蒙冤18年
  1994年的一天,在包頭以蹬三輪車為生的遂寧男子王本餘回到出租屋,室友李彥明告訴他自己殺了個小女孩。當晚,在李彥明的威脅下,他們一道到郊外拋屍。次日,李彥明不見了,王本餘因有強姦殺人嫌疑被警方帶走。“審訊時,我說是李彥明乾的,可沒有人信。他們打我,我遭不住了,只能亂承認。”
  獲賠150萬
  “150萬的賠償金只要不亂花錢,夠了,可以輕鬆安享晚年。”王本餘花了50餘萬在遂寧市區買了一套80餘平方米的房子。有人在老家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,王本餘很滿意,他盤算著,等到這個月把包頭的事情處理完就回四川,今年把婚結了,好好過平常人的生活,哪兒也不去了。
  1996年11月,42歲的王本餘因強姦殺人罪被判處死緩。2012年,真凶李彥明落網,他洗脫了強姦殺人的罪名。據《法制晚報》報道,2013年7月,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王本餘強姦殺人罪名不成立。隨後因有包庇李彥明的情節,王本餘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。
  蒙冤18年,王本餘獲得150萬賠償金。但之前跟著他生活的女人跑了,母親也在王本餘釋放前11天去世。昨日,尚在包頭市處理個人事宜的王本餘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,本月內將回到四川,對於包頭這座城市,他再也不想去了。
  今年2月已滿60歲的王本餘甚至不想再去找當初抓他的警察,老家有人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,他準備今年內把婚結了,用賠償金的利息安享晚年。
  蒙冤18年
  室友強姦殺人後消失 他被警方帶走
  王本餘老家在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新橋鎮,昨日,尚在包頭市處理個人事宜的王本餘說起老家,話就多了起來,言語中掩飾不住的興奮。
  今年60歲的王本餘1991年離開家鄉打工,這個月,處理完包頭的一些小事,他將回到家鄉。
  而包頭這座城市,他說,但願以後不要想起。
  1994年的12月15日下午5時許,在包頭以蹬三輪車為生的王本餘回到出租屋,同睡在一張床上的河北籍裝卸工李彥明就告訴他自己殺了個小女孩。聽到這事,王本餘當時就蒙了。據王本餘回憶,當晚9時許,在李彥明的威脅下,自己與李彥明一道到離出租屋10多裡外的郊外拋屍。次日,李彥明不見了。當晚,因有強姦殺人嫌疑,王本餘被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分局民警帶走。
  “審訊時,我說是李彥明乾的,可沒有人信。”事隔多年,王本餘心有餘悸,“審訊的時候他們打我,我遭不住了,只能亂承認。”
  在東河古城灣看守所,王本餘度過了難熬的兩年零七個月。這期間,王本餘曾主動找到獄警,希望能來個痛快,“我從來都沒有想到,這輩子我還能活著出來。”
  1996年11月,包頭中院對王本餘作出了死緩判決。王本餘回憶,1997年8月,他被安排到內蒙古第五監獄服刑,後被改判無期。
  “2012年,李彥明在北京等地犯事被北京公安局給抓著了,應該是他交代了包頭的這個命案,我才有改判出獄的機會。”王本餘說,自己因此蒙冤18年。
  昨日,成都商報記者多次致電北京市公安局,均未能瞭解到李彥明一案情況。
  法院改判
  強姦殺人罪不成立 犯包庇罪判3年
  王本餘回憶,改判強姦殺人罪名不成立是在放他出獄前,在監獄一間辦公室里作出的判決,當時高院的法官宣佈,之前的強姦殺人罪名不成立,以高院的這次判決為準。隨後,2013年9月在包頭中院作出了王本餘犯包庇罪獲刑3年的判決。
  王本餘稱,出獄後見到當年的段姓審判長時,審判長還給自己道了歉。
  在接受《法制晚報》記者採訪時,內蒙古自治區高院辦公室李姓主任毫不隱諱地證實,王本餘案確實改判了,“改判結果為強姦殺人罪名不成立,犯包庇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”。
  《法制晚報》報道稱,在接到王本餘的最後一次申訴後,內蒙古自治區高院的一個領導也承認,“我們把你的檔案調出來,發現確實漏洞不少,的確缺乏證據,所以很快辦這個事情,及時糾錯及時改判”。
  賠償150萬
  他釋放前11天 母親帶著遺憾去世
  服刑18年,王本餘獲得150萬國家賠償。王本餘說,但之前跟著自己生活的女人跑了,母親也在自己釋放前11天去世。“母親是帶著遺憾去世的,她一直相信我沒有強姦殺人,但她沒有等我到恢複名譽的這一天。”
  出獄後的王本餘回到老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父母的墳前磕頭,然後在破舊的瓦屋四周轉了一圈。“我給母親說,現在我平反了,法院都查明瞭,那些事情不是我做的,母親應該聽得到。”
  2014年2月,借自己60歲生日,王本餘辦了20多桌宴席,一是慶生,二是想告訴大家:自己是清白的。那天,王本餘很高興,也喝醉了。
  “150萬的賠償金只要不亂花錢,夠了,可以輕鬆安享晚年。”王本餘說,不想再去找當初抓他的警察。“我就想過一般人的生活,乾那些萬一再惹點事情出來呢?”
  這些錢,王本餘也分成了兩部分:他花了50餘萬在遂寧市區買了一套80餘平方的房子。有人在老家給他介紹了一個對象,王本餘很滿意,他盤算著,等到這個月把包頭的事情處理完就回四川,今年把婚結了,自己和老伴就“吃利息”,好好地過過平常人的生活,哪兒也不去了。
  王本餘遂寧的新家樓下有片很大的花園,這是王本餘最看重的地方,他最愛做的事,就是到花園裡散步、鍛煉。“現在我想乾啥子就乾啥子,以前在監獄里,咋個可能?”王本餘說。
  遂/寧/老/家
  “出獄後,他‘傻’了,與社會有點脫節”
  王本餘的老家位於遂寧船山區新橋鎮白家橋村4組,進出需穿過一個鐵路涵洞。上世紀90年代,在他被判刑前的最後一次回家,涵洞還在建設中。
  進村田坎路左側一片竹林中,便是王本餘的四間老屋。走進破舊的瓦房,屋內滿地灰塵,3張日曆最晚的時間是1992年。堂屋右側那間房是王本餘曾經居住的房間,床、立櫃等農村生活的必需品已經破爛。
  王本武說,今年60歲的王本餘在家中排行老大,有兩個妹妹和兩個弟弟。說起王本餘,村子里的老年人說,1991年離家外出打工前,初中文化的他一直在家種地,老老實實,還曾是村裡的出納。“他算賬很得行,村裡面分糧都是他一個人搞定,還經常幫人寫信,信寫得好。”妹妹王秀蘭說。
  “大哥被抓後,幾乎每個月都寫信給她,說自己是被冤枉了,但寫的申訴交上去就被撕了。”王秀蘭說,她勸大哥在裡面好好改造,相信總有一天能夠出來。直到2012年真凶李彥明在北京被抓,警方通知他去辨認人後,一家人才知道,轉機來了。
  王本武記憶中,堂弟離家後,其父母一直住在老屋,但沒過幾年,便得知兒子在內蒙古“犯事”進監獄。直到他父母去世,均未能見到王本餘。2013年,7月王本餘被改判釋放歸家時,母親已過世11天。“媽就是盼著大哥回來,但最終還是沒盼到,帶著遺憾走了。”昨天18時30分許,在遂寧城區,王本餘的妹妹王秀蘭說。
  “出獄後,他只有七八十斤,太瘦了,人完全都‘傻’了,與社會有點脫節。”王秀蘭說,回家後,飲水機、手機這些,他最初都用不來,還是我們教他,他才慢慢會用。如今,他早上6點左右就起床了,偶爾幫妹妹看店子,經常坐著發獃。  (原標題:遂寧男子死緩服刑18年後 真凶落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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