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商報記者
  周茂梅 孫兆雲
  攝影記者 鮑泰良
  垃圾短信,不堪其擾,為此今年3月15日出台的新《消法》也對垃圾短信擾民屬侵權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: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,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,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。
  大半年過去了,抵制垃圾短信的行動正在悄然進行。隨著郫縣李躍平師傅的“較真”維權並取得成功(成都商報前日已報道),抵制垃圾短信的行動再次引起關註。
  昨日,成都公益律師陳小虎主動聯繫上成都商報,表示自己正在成立“反垃圾短信律師團”,準備免費為100起深受垃圾短信困擾的當事人維權。目前,已經有10名律師加入了公益維權團隊。
  律師團鄭重承諾
  為100起個案提供免費法律幫助
  作為“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師團”的發起人,昨日,陳小虎律師通過成都商報向社會作出了兩項鄭重承諾:
  一、律師團為100起個案提供免費法律幫助,具體包括:
  1、免費調解、協調;
  2、免費調取證據;
  3、免費發律師函;
  4、免費訴訟;
  5、免費提供法律允許的其它服務;
  二、免費為公眾提供法律咨詢,律師團咨詢電話18583232300。
  新《消法》第29條規定
  消費者有法可依
  新《消法》第29條規定:“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,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,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。”據此規定,只要未經消費者同意的,商家主動推送的商業性短信,都屬於侵權行為,市民據此都可以要求停止侵權、賠禮道歉、並要求賠償為此維權付出的相關費用等。
  律師團首批名單
  律師團首批已有10人
  昨日,經過籌建,“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師團”首批成員迅速達到10人,其中包括多位知名律師,如曾任彭州“天價烏木案”原告代理的張敏律師。
  發起人陳小虎: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,川大法律專業“高材生”,具有豐富的法學實戰經驗,常年致力於知識產權、合同、勞動、人身損害、保險、消費者維權等領域的實踐及研究。
  張敏: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主任,曾代理彭州“天價烏木案”等多起重大案件。
  王維斌: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合伙人,擅長企業顧問、刑事辯護、經濟合同糾紛等各類法律問題。
  李琴: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,法學碩士,主要業務領域:房地產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、公司法、合同法等。
  鐘潔: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  張洪: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,第二屆中國刑事辯護論壇代表、第二屆中華優秀人物。
  刁偉瑋:四川法銀律師事務所律師,四川大學法學院畢業,具有豐富實務經驗。
  張智彬:四川益正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  謝萬勇:四川超躍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  鄭傳友:四川公生明律師事務所律師。
  為何鮮見消費者出面維權?
  律師:取證難成本高是“攔路虎”
  “成都新機場,當道小鋪王!總共12萬,年穩拿2萬多……”昨日,四川華敏律師事務所陳小虎律師剛開始接受成都商報記者的採訪,就收到一個陌生手機號碼發來的“騷擾短信”。
  “每天要收到好多條……”陳小虎加重了音調。他說,自己之所以要組建這個“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師團隊”,是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名“受害者”。
  說垃圾短信
  凌晨三點被騷擾驚醒
  “平時收到這些垃圾短信影響還不大,但有時候正在開庭或者會見當事人,手機響了又不能不看,萬一是重要信息呢。”陳小虎氣憤地說,垃圾短信確實太煩人,幾天前,一個朋友也遇到了信息騷擾,凌晨3點被一條垃圾短信驚醒,內容還很奇葩,一個自稱“跑腿公司”發的。
  陳小虎,曾代理此前被廣泛關註的成都首例“包間費”案。陳小虎告訴成都商報記者,如今日益猖獗的“垃圾短信”已影響到每個人的生活,卻很少有人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。作為一名律師,他覺得自己應該挺身而出,通過組建一支“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師團”,免費為民眾提供法律服務,通過律師全程介入調查取證、發律師函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一系列法律行動,為廣大市民共同抗擊垃圾短信提供可以參照的樣本,也以此行動讓眾多商家和推廣平臺重視法律,依法推銷。
  說侵權對象
  短信提供者、運營商都是侵權人
  信息騷擾泛濫多年,但直到今年3月15日,才被我國新消法第29條所明確禁止,即“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,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,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。”也就是說,如果不是消費者請求或未徵得消費者同意,或者雖然消費者以前同意但此後已明確拒絕,而向消費者發送各種商業信息,如發佈房屋交易廣告、推銷理財產品等,都是侵權行為。
  陳小虎說,上述規定的義務主體為“經營者”,就是指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。但是與經營者共同完成上述行為的,應認定為“共同侵權人”,比如信息的群發服務提供者、運營商等。
  陳小虎表示,新消法只是規定了“商業性信息”,一般指“商業廣告”。除此之外的“垃圾短信”,比如“騷擾型”的惡作劇短信、“詐騙短信”等則可以由侵權責任法、刑法等法律加以規制。
  說維權路難
  不能獲經濟賠償致維權動力不足
  為何“垃圾短信”日益泛濫,卻鮮見消費者出來維權?對此,陳小虎分析稱,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講,維權成本太高了。首先是“取證難”,發送短信的不管是何種號碼,都很難確定對方身份,找不到被告到底為何人。雖然有的信息中包括了聯繫電話等信息,但必須向對方核實身份,而這很難做到;二是“成本高”,不管是消協投訴還是提起訴訟,時間花上大把也未必能解決。此外,還可能花費一筆不小的律師費、訴訟費等;三是由於法律規定的不完善,目前對消費者的救濟僅限於“停止侵害”、“賠禮道歉”等,不能獲得經濟賠償,也導致消費者維權動力不足。
  徵集令
  三大徵集平臺:
  1、成都商報熱線電話(028)86613333-1;
  2、關註成都商報微信公眾號,回覆“垃圾短信”內容;
  3、私信內容至成都商報新浪官方微博
  徵集內容:
  一、100起個案
  徵集條件:
  1、按照以下五類進行徵集:房產家居類、教育培訓類、投資理財類、電子商務類、其它類,原則上每類20件。(可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適當調整每類數量比例)
  2、根據報名時間先後順序受理,經過律師團初審後正式確定為“免費維權個案”。
  3、每個報名者原則上只能提供一種類型的垃圾短信,比如投資理財類,提供的多條垃圾短信均系投資理財類,如果提供有多種類型,律師團根據情況選擇一類。
  4、報名需要提供垃圾短信的有效信息:包括發信人聯繫方式、垃圾短信具體內容、明確的發信人等內容;
  5、報名人員需要留下自己的有效聯繫方式,最好是手機。
  二、公益律師
  徵集數量:20名(本地“反垃圾短信公益律師團”擬定30人,目前已有10名律師加入)
  律師要求:熱愛公益,認真盡職,並願意為本次活動貢獻時間和精力。
  三、徵集讀者遭受垃圾短信騷擾的典型故事和成功維權故事
  1、徵集讀者此前針對垃圾短信的成功維權個案及維權過程。
  2、徵集讀者遭受“垃圾短信”困擾的煩惱經歷,歡迎吐槽。成都商報將對典型個案進行報道。  (原標題:快來投訴垃圾短信 免費幫您打官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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